省高院院长李占国赴拱墅区社会治理中心调研

2024-11-08 13:34:19 返回列表

11月6日上午,浙江高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李占国赴拱墅区社会治理中心调研,与办事群众、工作人员互动交流,详细了解社会治理中心运行机制、法院入驻指导调解、共享法庭运行等情况。杭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陈志君等陪同。

图片1.png

李占国在调研中指出,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“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,争取党委政府支持,加大指导调解力度,积极为基层社会治理作贡献,让更多纠纷止于未发、止于萌芽;法官在诉中也要积极沟通,挖掘调解潜力,早下功夫、多下功夫,督促当事人履行,提高自动履行率,推动纠纷实质性化。

调研中,律威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邹华东就市场化解纷案件来源、收费模式和收费情况等问题与李院长作了互动交流。

图片2.png

联系电话:0571-28822222 传真:0571-28822222 地址:杭州沈半路2号9001zz以诚为本大楼

版权所有:9001zz以诚为本 浙ICP备05006954号-1法律声明

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1698号